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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錯藥狀態持續中,同事說我應該又有魂魄飛走了。

上個週末見了好多朋友新交的女朋友,竟完全不覺得眼睛痛,
反而因為人脈增了一倍而感到雀躍不已,我有病嗎?

今天臨時寫了份火燒屁股的中英對照契約,
身為正港的呆丸郎,照理說我應該先擬好中文版本再想辦法翻成英文,
但我居然先寫好了英文版本,而且還差點翻不回中文!有病!

晚上一時興起唸了點書,唸完之後起身拿個東西之後就頭暈到現在,
究竟是因為我沒有唸書命,還是得了什麼隱疾啊?呃。

-------以下為本日心得,與標題無關-------

今天收了某位南非客戶寄來的電子郵件,她的簽名檔是她們家族的部落格連結,
好奇心能殺死一隻貓,好險我不是貓,不然大概九條命都不夠我用吧。
點進去看了她們一家六口生活的點點滴滴,接著開始看友情連結的部分有沒有好玩的。

沒想到,哇靠,居然在裡面看到之前某位客戶的部落格連結耶!
那個部落格是她用來分享收養某個台灣小男孩的心路歷程,
可惜這段收養過程實在坎坷無比,這也是去年夏天最讓我費心及苦惱的案子。
即使我跟美國律師、工讀生一起披荊斬棘打算幫助這位媽媽完成心願,
但最後還是無疾而終,嘔死了!可惡的某「慈善」機構跟某政府單位,哼!

現在回想起來,那段日子雖然帶給我不小的挫敗感,
但也讓我學到了不少寶貴的經驗,甚至因此獲得一些美好的回憶。
我開始認知到身為一名律師與客戶間應該保持的界線;
了解假藉上帝之名而生的偏執,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更勝於撒旦;
並見識到罹病的同齡女子在層層鐵幕中因面臨即將到來的骨肉分離所為的掙扎。

‧‧‧以及一種因仰慕、崇拜而滋生的情感。

一切都已雲淡風清,其實也曾想過是不是要問候一下那兩位脆弱的母親,
但我的身份不適合如此,因為我是律師,不是心理諮商師。
或許我的美意在別人的眼裡都存在著某些目的,於是我卻步了。

此刻,可能又要面臨辛苦了好一陣子卻又淪於作白工的命運,
發現我可以很輕易的對於作白工這種結果感到釋然,或許是因為已經習慣了吧?
即使不是最想要的結果,但因為曾致力於此,必然還是會留下些什麼。

譬如說,我現在終於可以很自在的跟外國客戶講電話了,
因為這一週下來講了不下於二十通英文電話!媽呀不進步都很難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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