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創下個人訴狀頁數新紀錄,厚厚一「本」共計三十五頁。
並不是什麼複雜的案子,只是很單純的家事案件答辯狀。
喔,或許是遇到家事案件,寫起狀來就格外文思泉湧欲罷不能,
但本案寫到爆氣的真正原因是:法院跟對造都徹底惹惱我了!
懶得詳述他們惹惱我的過程,幾句話帶過吧。
法院第一次開庭沒通知我們就算了,對造遞的書狀繕本也都不寄給我們,
之前同事打電話去問時,書記官還謊稱對造沒另外遞狀!
結果三份狀的繕本都囤在法院的卷宗內,剛好想到去閱卷才發現的。
而對造也機機歪歪,給我們的繕本都沒有附證物!
也是因為剛好有去閱卷才知道這件事,不然答辯狀怎麼寫啊?通靈嗎?
機機歪歪的法院跟機機歪歪的對造,當然要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
昨天中午開完庭回去後,就開始動工針對對造提出的所有書狀提出答辯,
為此難得加班到晚上十點多,完成了洋洋灑灑的十八頁答辯。
今天開了一個早上的會,下午又衝去高院開庭,回事務所都快五點囉,
接著開始校對前一晚寫的那堆東西有沒有需要修改增減之處,
再備妥十一份證物跟一份附件,其中包含一些英文信件的翻譯。
秘書幫我把狀子分成三分裝訂完成後,我捧著這份三十五頁的答辯狀,
哇靠,好沉喔!好像寫了一本書一樣,超有成就感的啦!
這份答辯狀就是給法院的懲罰,祝福法官看到老花眼加重。
誰叫你都不把對造的準備狀繕本寄給我們,我就一次答辯讓你看個過癮!
至於給對造的懲罰,就是這十一份證物跟一份附件上都沒有貼標籤!XD
還故意請同事千萬不要把這份裝訂得太牢固,
最好是一拿起來就散掉,讓他們搞不清楚證物的順序哈哈。
本來還打算不將英文證物的中譯本附在給對造的繕本上,
但怕對造太智障,亂曲解這些證物的內容,
不想再另外浪費時間解釋給他們聽,因此還是勉強附上去了。
以上,同事一直說我好恐怖、好變態、做得有夠絕。
欸,這對天蠍座而言都只是還好而已啦!明天開庭才要他們好看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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